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載體的認定管理,現就開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更名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經正式認定的在有效期內的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詳見附件1),發生服務機構(運營機構)名稱變更的,可提出更名審核申請。
二、申報資料
(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更名申請表(見附件2);
(二)被認定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后,發生的包含更名在內的工商變更登記事項的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
(三)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其他必要的佐證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請。按照屬地化原則,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向所在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按本通知第二大點要求提供申報資料。其他單位直接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資料。
(二)市州核實。由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更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出具核實意見,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將符合更名要求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材料報經濟和信息化廳。
(三)復核公告。經濟和信息化廳按程序開展更名審核工作,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并公告,有效期不變。今后在有效期內發生服務機構(運營機構)名稱變更的,應于變更后三個月內向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實后上報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工作要求
請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1年8月18日下班前,將有關更名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含電子版)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報送后,請及時電話告知。
聯系人:創業促進與服務體系處 王宇興
地址:成都市人民東路66號(郵編610013)
電 話:028-86262785 19102800289
郵 箱:jxwxqyc@126.com
附件:1.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4張表)
2.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更名申請表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1年8月12日